1月12日,云南省昆明市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領導小組指揮部發(fā)布關于加強昆明市進口水果管控的通告。
通告明確,自2022年1月20日零時起,凡進入昆明市存儲、銷售、加工的進口水果,必須進入昆明市設立的進口水果集中監(jiān)管倉,經采樣核酸檢測結果為陰性并經過預防性消毒,取得出倉證明后,方能在昆明市儲存、銷售、加工。
通告顯示,進口水果經營者應在進口水果到達昆明前24小時主動向集中監(jiān)管倉提出預約,如實申報貨主信息、車輛信息、貨品信息及相關證明材料。出倉后的進口水果須在“云智溯”平臺上傳相關證明材料(含海關報關單或邊民互市交易單、入境貨物檢驗檢疫證明、核酸檢測陰性報告、預防性消毒證明、集中監(jiān)管倉出倉證明),按批次生成“云智溯”二維碼,并在進口水果外包裝箱粘貼二維碼后,方可在昆明市儲存、銷售、加工。